MonoGPT 服務使用條款

生效日期:2025 年 11 月 23 日

本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條款與條件」)的目的是製定使用 Monoflow Co., Ltd.(以下簡稱「本公司」)提供的 MonoGPT 以及公司經營的相關網站、應用程式、軟體和其他附加服務(以下統稱為「服務」)的條款和程序。

使用者一旦註冊或實際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本條款及本公司所製定的相關政策。


第一條(公司及服務介紹)


第二條(條款及相關保單的適用範圍)

  1. 這些條款和條件適用於 MonoGPT 及其附帶的所有服務(包括 Web、行動和 API)的使用。
  2. 本公司可能會就服務營運制定以下單獨的政策,每項政策均與本條款和條件一起適用。
    • 隱私權政策
    • 與付費服務和計劃相關的條款和條件
    • 服務使用政策(允許和禁止行為的詳細標準等)
    • 機構和企業的單獨合約或特殊合約
  3. 如果這些條款和條件與個別條款和條件或政策的內容有衝突,則以具體確定的個別條款和條件或單獨協議為準,並且這些條款和條件將管轄所有其他事項。

第三條(會員註冊及帳戶管理)

第三條第一項(使用年齡)

第三條第二項(帳戶設立及資訊提供)

  1. 用戶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方式建立帳戶,並提供準確、最新的資訊。
  2. 使用者有責任管理帳號、密碼、API金鑰等認證訊息,不得從事以下行為。
    • 與他人分享、轉讓或租用您的帳戶
    • 帳戶被竊或未經授權使用他人帳戶
  3. 帳戶持有人(或官方經理)對使用帳戶執行的所有操作及其結果負責。
  4. 如果使用者代表機構或組織開立帳戶或使用服務,則該使用者被視為具有合法權限,該組織也受本條款和條件內容的約束。

第四條(服務使用的一般原則)

第四條第一項(允許的使用目的)

使用者可以在遵守本條款和條件、相關法律以及本公司公佈的各項政策和指示的範圍內使用本服務。服務可用於以下目的,例如:

第四條第二項(禁止行為)

使用者不得有下列行為,公司可在必要時採取限制服務、暫停帳戶或終止帳戶等措施。

  1. 使用本服務用於違反或鼓勵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2. 任何侵犯或可能侵犯他人版權、商標權、肖像權、個人資訊、名譽、商業機密或其他合法權利的行為。
  3. 試圖對服務或連結的人工智慧模型進行逆向工程、反編譯或分析,或提取模型參數、原始碼和演算法等基礎技術。
  4. 利用自動化程序、腳本、爬蟲等造成超出正常使用範圍的過多請求和流量,或異常收集、儲存大量資料或結果。
  5. 嘗試繞過、變更或規避服務內的費率計劃、使用限制、身分驗證流程、安全/安全設備等的操作。
  6. 製作、傳播非法或有害資訊或與之相關的重複查詢

第九條(有償服務及收費條件)

  1. 如果您希望使用MonoGPT付費計劃,用戶必須按照公司確定的方式提供有效的付款方式和準確的帳單資訊。
  2. 對於常規訂閱產品,除非用戶完成取消程序,否則訂閱可能會按照約定的周期自動續訂和計費。
  3. 若付款失敗或繼續拖欠,公司可採取限製或暫時停止服務使用等措施。

第9-2條(MonoGPT一次性積分退款政策)

第1項(退款申請)

如果客戶希望獲得購買積分的退款,他/她必須透過 MonoGPT 客戶中心申請退款。

第2款(退款期限)

僅在付款之日起 14 天內提出退款要求。

第三款(退款標準)

  1. 若付款後使用的購買積分不足30%,則扣除已使用積分對應的金額,並退還剩餘金額。
  2. 如果已使用超過 30% 的購買積分,則無法退款。

第4款(退款金額的計算)

退款金額可以透過購買金額扣除實際使用的積分對應的金額以及支付代理費、退款處理費用等相關費用(如有)來計算。

第5段(不可退款的原因)

  1. 若自付款日期起已過 14 天
  2. 如果您已使用超過 30% 的購買積分
  3. 如果您違反服務條款或以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
  4. 根據其他相關法律或公司政策限制退款時

第6段(公司原因)

由於系統故障或服務中斷等公司原因導致無法正常使用服務時,可根據單獨的標準提供退款或補償。


第9-3條(點數儲值退款政策)

透過點數明細畫面的「儲值點數」購買的點數(1點=未稅1韓元,另加10%營業稅)適用下列退款標準。購買點數的有效期限為自發放日起365天。

  1. ① 付款後 7 天內完全未使用點數者,可全額退款(撤回訂購)。
  2. ② 付款後 14 天內使用未達購買點數 30% 者,退還付款金額扣除已使用點數金額(含稅)後的款項。
  3. ③ 已使用購買點數 30% 以上,或付款後已超過 14 天者,無法退款。
  4. ④ 退款時剩餘的回饋點數將失效,每筆訂單僅能退款一次。請於點數明細 > 付款紀錄申請退款。
  5. ⑤ 組織(企業)帳號以個人付款儲值的點數屬於付款者本人所有,並會先於組織點數使用。
  6. ⑥ 組織管理員無法退款、收回或重新分配個人付款的點數,退款僅能由付款者本人申請。即使退出組織,有效期限內的使用與退款條件仍相同。

第十八條(適用法律和管轄)

  1. 與這些條款和條件以及服務的使用相關的爭議受大韓民國法律管轄,不包括國際法中的法律衝突條款的適用。
  2. 若本公司與用戶之間發生爭議,雙方應先努力相互協商友好解決。
  3. 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以公司總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例如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為一審專屬管轄法院。

補充規定

  1. 這些條款和條件將於 2025 年 11 月 23 日生效。
  2. 在這些條款和條件生效日期之前適用的先前條款和條件將被這些條款和條件取代。